维护与注意事项
1.当电炉在次使用或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时,必须进行一次烘炉干燥,烘炉时间为:室温――200℃ 2小时,200℃――600℃ 2小时,使用时炉温不得超过温度,以免烧毁电热原件,并禁止向炉膛内灌注各种液体和溶解的金属。
2.电炉必须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5%,没有导电尘埃、爆炸性气体和能够破坏金属绝缘以及对电子原件有害的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工作。
3.定期检查电炉及控制器导电系统是否良好。
4.炉温不得超过温度。
高温高辐射率电热元件:
1、采用高温高辐射率电热合金扁带(材质:0Cr2***l5),低表面负荷 长寿命设计。